总装机容量1260千瓦、工程总投资735.29亿元,世界第三、我国第二的国家重点工程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开建后,无数投资商抓住了这千载难逢的机遇。然而,一些不法之徒也将狼一样贪婪的目光,投向了溪洛渡水电站这块肥肉,虚拟出1.78亿元的诱饵…… 2005年3月25日,经四川雷波县检察院批捕,警方对这起投资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方元明、李鉴执行逮捕。 警长朋友慧眼识骗局 2004年12月28日,四川某公司驻西昌办事处工程师李军,邀约金阳县某单位的朋友余林、介绍人马帅(西昌市人)一同到雷波县考察总装机容量1260万千瓦、工程总投资735.29亿元,世界第三、我国第二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前期工程项目,同时与陕西省安康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溪洛渡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康分公司)洽谈承包2000万元的砂石料加工、公路扩建工程项目一事。 当天下午16时,一行人风尘仆仆赶至该分公司所在地,公司办公室主任李鉴热情地接待了李军一行,并向其介绍了工程。稍事休息,安康分公司派出一人带着李军一行人乘车来到了南田乡境内的老鸦岩59公里处,该公司职员—边带他们看现场,一边讲解:这儿还有一个砂石场,其造价为20亿元,目前正在争取中。李军看了现场后说,看了公司的合同再作决定。对方称无合同,李军、余林半信半疑,于是,二人商量,决定晚上商谈后再从长计议。 下午18时许,雷波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罗建新,当得知朋友余林等人远道而来时,特意邀请其到家中作客。当问及此行的目的时,余林便向老朋友谈了同安康分公司包砂石及修路工程项目一事。罗建新听后,脑海里立即浮现出云南省永善县不久前发生的合同诈骗案件……他沉思了一下说,据他了解,没有这样一家公司在溪洛渡水电站投资哟!于是,罗向三峡总公司溪洛渡工程指挥部进行了咨询,对方称,无安康分公司在此投资,且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 迷魂阵请骗子入瓮 经初查,溪洛渡水电站建设指挥部,根本没有与安康分公司签订公路和砂石料加工项目的合同。当晚20时,该县经侦大队召开紧急会议,分析布置立案侦破任务。 21时许,罗局长再次向李军、余林等人了解案情,得知牵线人是同他们一起来的马帅。经询问马帅,他悔恨地说,安康分公司的牵线人是王胡言,王曾于同年11月中旬对其称,有一实力雄厚的安康分公司有几千万元的工程,如果同意订立合同,首先交付20万元钱作押金,并成立一个工程处。 下午17时,马帅接通了王胡言的电话称:李军等人同意签合同。双方约定当天下午18时,在西昌市健康路玉泉茶楼见面。雷波县经侦大队在州经侦支队的积极配合下,秘密潜伏在约定地点。 18时10分,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李鉴,在王胡言的陪同下来到约定地点。李称:先交20万元的定金,可签订2000万元的工程或者3000万元的工程,并称自己可以全权代表签订合同。李军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出面签订合同,并要求出示有关资料及合同文本。李鉴立即电话通知了副总方元明。10余分钟后,方来到茶楼。当晚20时许,两名嫌疑人方元明及李鉴被“请”进了公安局,并从现场收缴到进行合同诈骗的假合同资料4本、各种印章16枚和大量相关文书资料,以及各类存折数本。 方元明,53岁,中专文化,原系核工业部某处建筑工人。1992年利用自己曾搞过建筑的优势,来到了宜宾市某建筑公司经理胡云忠处搞建筑项目,与胡混得极熟悉。 2004年3月,胡云忠在宜宾翠屏宾馆对方元明称:现溪洛渡水电站前期工程已开始了,自己想在雷波县搞个公司,希望其加盟。二人协商后,认为可行。在此期间,通过某县工商干部张某介绍,李鉴与胡云忠、方元明等人相识,李加入了筹建分公司的业务中来。同年6月上旬,胡云忠、方元明、李鉴、张某4人编造了《三峡实业开发公司(内部)合作协议书》、《溪洛渡砂石料加工厂(内部)承包合同书》等,搞来了安康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安康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 7月3日,胡云忠、方元明凭借以上假手续,在雷波县办理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手续。方元明又私自刻下一枚法定代表人为袁某某的私章,到该县公安局骗取了印章使用登记证明,刻制了注册公司公章及财务章,以及第一工程处公章、财务章。此后,又伪造了第二至八工程处的公章和财务章,并伪造了长江三峡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印章等,印章共计16枚。 行家里手均上当 胡云忠、方元明、李鉴等人在编造的溪洛渡砂石料加工厂组织实施方案中,注明该工程量为1.78亿元,并用有工商、税务部门的注册登记,公安部门的用章证明等“强有力”的可行性资料作“后盾”,使大小老板纷纷上当。 2004年9月中旬,沐川县的张某,游说某县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黄文龙称:安康分公司有工程可做。同年11月,黄对朋友仁明君说了此事,二人一拍即合,分别于11月底到达雷波县城。二人看了有关资料后,与方元明签订了进出石料厂12公里便道和500万立方米的石料加工合作协议书。二人交付了3万元的违约金,方元明把收据及三处的公章、财务章交给了他们后,叫其先回去等待消息。可二人回去后,投资的事便杳无音讯。 再说原攀钢某公司副经理,现退休在家的王一光老人,退休后无事可做,正想找点事做。10月下旬,得知安康分公司的工程后老王半信半疑地携带了7000元现金及存有1万元的工商银行卡,来到雷波县该公司驻地。双方起草好协议,并达成一致意见。老王交出了5万元人民币,方打了收条。 12月20日,老王见工程尚无动静,遂打电话给方元明,方称自己在宜昌,已无钱回去,叫王汇5万元到他的帐上。25日,好心的老王又把1万元钱汇到方元明的帐上。可这6万元钱都如泥牛入海。 经多次交锋,嫌疑人方元明、李鉴供认了自己编造假合同文书标的达1.78亿元,已与成都、凉山及攀枝花等地的多家建设单位签订合同金额达4020万余元,达成交纳合伙金协议近120万余元,诈骗得手金额20万余元。 今年3月25日,经雷波县检察院批准,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方元明、李鉴执行了逮捕。 至发稿时,雷波县公安局对在逃的胡云忠、王一梅正在追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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